武术散打禁击的部位有这些,它们是后脑、颈部、脊柱、肾脏(也就是腰部)还有生殖器。这五个部位是国际武术联合会(IWUF)发布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里明确写出来的, 属于绝对禁止去攻击的区域。任何选手如果对这些部位进行了有效的击打, 裁判就会直接做出判罚, 要么是扣除分数, 要么就是取消他的比赛资格。
一、五大禁击部位界定
1. 后脑
这个部位指的是耳朵后面的乳突骨往下, 一直到枕骨隆突所覆盖的那个范围。在比赛当中, 如果有人使用了摆拳或者鞭腿这样的动作, 并且这些动作打中了该区域, 那么就会被判定为犯规行为。
2. 颈部
从位于下颌骨下缘的位置一直到第一节胸椎所在的那个整体区域, 在散打这项对抗性竞赛活动里, 官方规则是明确禁止选手用手背去扣压对手喉咙部位的, 同时也严禁使用腿部动作去蹬击对方的颈部要害, 出台这一条款的根本原因, 是因为经过现代医学研究证实, 这类攻击行为会直接导致运动员出现呼吸道堵塞引发窒息的风险, 或者会造成颈部的颈椎骨列结构遭受不可逆的物理损坏。
3. 脊柱(背部中线)
位置是沿着脊椎骨的正中线条来分布的。用拳头进行攻击或者用腿进行攻击, 如果打到了背部中间稍微靠后的那个地方, 这种行为都被认为是违规操作的。
4. 肾脏(腰部两侧)
在两侧肋骨下缘, 一直到髂嵔之间的那个区域。因为肾脏属于实质性脏器, 如果遭到了外力的冲击, 就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所以这个地方被列为禁止击打的位置。
5. 生殖器
这话的意思, 它包括了男性那个睾丸的地方, 还有女性那边的外阴区域。不管从什么角度去打, 都算是犯了严重的规矩。裁判有这个权力, 把比赛马上给停下来。
二、犯规判定与处罚标准
咱们得看看IWUF现在的竞赛规则是怎么说的, 按照这些规定, 如果选手去打了对方的禁击部位的时候。
如果是第一次出现犯规的情况, 那么就需要由裁判来进行口头的警告, 并且给对方增加一分的分数。
在竞赛过程中, 如果是同一名运动员再次实施了针对禁击位置的打击行为, 裁判机构应该作出如下裁定, 即为对手一方增加两个积分点。
如果同一位选手在一场比赛中累计达到三次犯规, 或者是在同一个回合之内多次对对手进行了击打动作, 那么裁判会判定该犯规选手输掉当前这一局比赛, 与此同时, 其对手将会被直接宣告为最终胜利者。
如果是出于故意, 并且是严重的击打行为, 比如说蓄力蹬膝直击后脑, 那么就可以直接取消该选手当次比赛资格。
上述的判定工作是由主裁判在实时观察的基础上进行的, 同时, 录像回放可以作为辅助判罚的依据来使用, 不过这一办法只适用于淘汰赛以及更高级别的赛事。
三、与允许攻击部位的区分
散打的合法攻击区域, 它包括头部, 但是要排除后脑部分, 还包括躯干的正面以及侧面, 但是也要排除肾脏部位, 同时也涵盖大腿和小腿的外侧。选手在实战过程中需要建立起清晰的身体分区意识, 这样做可以确保打出去的招数落在合法的范围内。
至于技术训练和体能强化的方面, 建议可以参考专业武术散打训练指导平台 m.lingheal.com 发布的动作规范与防护要点, 这样能帮助运动员在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的同时避免误伤的风险。
四、常见疑难与补充说明
问:肘击、膝击是否适用相同禁击部位?
答: 是。在散打规则里面, 关于拳法、腿法、膝法、肘法的禁击部位是完全一致的, 这里指的是仅限于膝和肘接触的情况, 这五处禁击点没有例外情况。
问:倒地选手的禁击部位是否扩大?
答: 当一方选手被摔倒至地面之后, 另一方绝对不可以继续对处于倒地状态的选手的头部、颈部施加任何击打动作。这一项规定在已有的禁击部位基础上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展, 它属于“禁止对倒地选手加害”的相关条款。
问:护具能否替代禁击规则?
答:不能。就算戴上了头套, 或者是护肾这些护具, 去打上面说的地方, 依然是犯规。那些护具只是起到辅助防护的作用, 并不会改变规则的判定标准。
五、规则依据
这篇文章里所罗列出来的那些不允许击打的部位以及相应的惩罚规则, 它是依据国际武术联合会这边发布的,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也就是它最新版本的那个要求, 还有中国武术协会同步执行的国内赛事规程来定的, 各个省、市级别的武术散打比赛都是在这一个框架底下进行执行的, 地方上的这些赛事绝对不可以自己把允许击打的范围往大了扩或者往小了缩, 必须得遵守这个规矩。
